2000年6月福州市委、市政府成立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规定凡属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工程急需的人才,主要是全国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与往届(三年内)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进入储备中心,享受免费办理落户、免费保管档案、免费推荐就业等服务。
        其中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海洋技术、生物工程、法律、外语(英语、日语)、高分子材料、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新材料技术、机电一体化、市场营销、企业管理、中文、钢铁冶金、汽车制造、纺织工业、物流管理、电力工程、公路及桥梁工程等专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以及福州生源农村低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本科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称“困难毕业生”),还可以免费住宿,以及在未就业的一年内享受政府提供的每月360元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