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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查阅档案有什么要求?

来源: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浏览:11352次 发布日期:2013-08-07
    1、查阅单位须开具查阅档案介绍信,申明查阅理由,派人事干部(中共正式党员2名)持有效证件前来查阅。
  2、在查阅登记本上写明查阅的时间,材料名称、份数、理由等,并由查阅人员签字。
  3、查阅档案要在指定的阅档室进行,不准携出室外,严禁圈划、抽取、折叠、涂改、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4、任何人不准查(借)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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