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园入驻条件 1.我国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香港、澳门、台湾全日制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生和毕业时间五年内的往届生以及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归国留学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创业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该企业必须由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 2.创业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且有利于体现高校毕业生自身优势和创业特色,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创业项目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VR/AR或文创产业的优先入驻。 3.创业企业(团队)自愿接受孵化园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4.创业企业(团队)成员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孵化园入驻材料 1.入驻申请表 2.征集汇总表 3.创业计划书(包括项目描述、市场分析、管理组织、营销策略、财务计划、风险控制) 4.法人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年度内的在校生提供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公司章程; 8.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需由工商部门出具、出资情况表模板附在后面,两种其中一种都可以) 9.入驻协议(正式入驻后签订) *以上材料均需盖企业公章(暂未注册公司的项目须在入驻后三个月内办理注册并补充提交6、7、8) 孵化园入驻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18650380112(刘老师)、0591-83853061(储备中心办公室) 2.咨询QQ群:965330546 3.现场报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生活区金环路6号(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