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
当前位置:人才储备 >> 办事流程 >>

(一)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与往届(三年内)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或福州生源农村低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本科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称“困难毕业生”)。具体专业: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海洋技术、生物工程、法律、外语(英语、日语)、高分子材料、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新材料技术、机电一体化、市场营销、企业管理、中文、钢铁冶金、汽车制造、纺织工业、物流管理、电力工程、公路及桥梁工程等,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专业限制。

(二)所需材料:

本人准备以下材料前来办理: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毕业生报到证
5、一寸照片2张。(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查看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
6、“困难毕业生”除了上述材料,还需分别提供福州生源农村低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有关证明及家庭户口簿。

注:如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及党员关系转入手续请点击查看“户口管理”及“党员管理”。

 

(三)程序:

1、已经毕业的学生:
(1)审核: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对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进行核对认定,并签署意见。
(2)登记:毕业生按要求填写储备中心人才登记表,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登记表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
(3)审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输入储备中心人才库;登记表、就业报到证原件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存入储备中心保管。
(4)签订协议:储备中心与毕业生签订为期一年的人才储备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5)发证:储备中心发放储备人才证明,并安排住宿。

2、当年还未毕业的学生:
学生将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交到储备中心,储备中心凭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开具福州市公务员局接收函后由学生将接收函交予学校;待该生毕业时持相关材料来办理程序1中的手续。

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福州市金山生活区金环路6号
联系电话:0591-83354217 83853061 传真:83332124
监督电话:0591-83325324 邮编:350008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证号:闽ICP备13015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