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您好!关于印发《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七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人社综〔2021〕118号)文件要求,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并在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已具有我市户口(含六区六市县户口及集体户)的2021年及以后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毕业一年内提交申请即符合在榕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条件,后续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补贴款将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申请人帐号,经查,您已通过在榕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审核,请您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