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您好!经查,您的档案现寄存我中心。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题1、6: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就业登记或人事代理)是依申请受理事项,办理对象为在福州非公企业就业的人员,您目前与机关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申请办理条件。
问题2:您的档案为学籍档案寄存我中心
问题3、4:企业工龄以社保缴交时间为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龄计算可参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从非公有制单位和临时工中招收录(聘)用的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在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33号)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5: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费用。
问题7:根据您的情况,您需接转的是团组织关系,您可按照《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规定,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村(社区)团支部(省内)/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