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可点击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官网中的“落户新政申报须知”链接https://www.fzrsrc.com/ArticleShow.aspx?id=6d864417-fc96-3275-41e5-5dbe-41e375fd,网页中已列明申报材料及福州各区(县)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及办理地址,请您按照要求准备材料通过网上预审或现场提交的方式报送到拟落户人才机构。
落户办理环节及时限:现场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由人才机构统一报送拟落户公安局分局户籍窗口,省内迁移的分局户籍窗口15个工作日内办结;省外迁移的出具《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交至窗口再次递送派出所,待派出所窗口办结落户手续后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单页。